政府把關不嚴謹 擾民!

>> 2006年2月26日



ETC善後 遠通:可退機退費退卡 聯合新聞網 記者邵冰如、戴安瑋/台北報導

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否決遠通電收ETC的優先申請人資格,ETC系統可能全部翻案,讓七萬多名已申裝的消費者跳腳,遠通電收今天承諾,同意已裝設e通機的消費者可以退機、退卡、退費,但相關作業程序還未確定,一旦確定後,會盡快通知所有已裝機的客戶。

遠通電收發言人林麗玲說,針對消費者最關心的退機、退卡、退費,遠遠通經過密集開會研商後,到今天中午已討論出「同意」的大方向。至於消費者申退的時間,是要等全案判決確定?還是即日起就受理?消費者要符合何種條件?用何種方式?退費比率是多少?遠通電收都還在研擬中,最快要到今天下午才會對外說明細節。

依據目前遠通電ETC收費系統,裝設e通機的消費者已付出相當費用;因安裝時間和有無優惠不同,e通機分為680元和1180元,儲值金由300或500元起跳、押金200元,裝機費175 或199元,另外還有消費者自費的電池費用50元。

林麗玲上午也強調,遠通電收目前一切營運仍照常進行,ETC的各項作業也不會變更,遠通電收昨天更發出簡訊給七萬多名已裝e通機的消費費者,感謝他們對遠通的支持,並保證目前遠通服務不變。最重要的,要繼續上訴。

交通部也已宣布要上訴,並不排除由政府花約30億元買回ETC。交通部次長表示,將由國道基金來購買,國道基金是向行經國道一號、三號民眾收取的過路費,不會花到政府一毛錢,也不會讓人民埋單。



政府的功能就是要幫人民處理公共事務、幫人民把關,但在我們面前,我們偉大的扁政府根本是一個廢物,是一個做什麼事情都讓人民失望的政府,在高速公路上面使用ETC原本的立意我也是很贊同而且我也覺得這是必然的條件,在高中的時候去香港的時候,就在他們的大嶼山通香港島的橋上看到過橋收費站,也是無人的收費站,那也已經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?那時候我的心裡就想說,這種東西應該過沒多久台灣也應該會裝設吧?但是沒有想到一拖拖到現在。

去年,看到台灣終於要有ETC的時候,我想說:嘿~終於台灣也要跟進了吧,也就一直有在注意這件事情,但是沒想到規格真的是非常非常的鳥,不只設備十分的不先進,連收費也比回數票還要來得貴,想想成本,回數票需要通路、需要收票人員,所以應該是要比無人的ETC來要昂貴才是,但是ETC車上機要自己自費、拿現金去儲值還要被扣手續費(這有天理嗎?!)、無須收費人員,但是卻需要收更高的費用,這實在是很不合理!

搞到現在,將要全面回收車上機、儲值卡,這都是因為政府把關不嚴謹,使得人民要浪費寶貴的時間跟金錢,再來,外交部次長蔡堆他是不是白痴啊!國道基金還不是向使用國道的民眾收取的,使用國道的民眾不是人民嗎?這樣還不叫做人民買單嗎?

扁政府的官僚腦袋是不是裝屎阿!!

1 意見:

匿名 2008年7月8日 下午5:40:00  

妳好 我是ETC受害人因為過年期間要返回台北 因為車流量大 我被擠到ETC車道 要通過ETC車道後面來車狂按喇叭無奈我只好通過 過不久我收到交通隊寄來一張1200罰單 自認倒楣只好繳了錢 原以為繳了錢就沒事 過了一個月後又收到一張3000元ㄉ罰單 原因既然是因為我沒去補繳遠通公司40元過路費還變80元我寫了申訴單 既然無效我都繳了1200還會捨不得那80元嗎政府是否圖利財團ㄋ 幫了財團的討債公司簡直是黑社會80沒繳你記補繳單給我不就行了嗎要何還要我們繳3000以為我們是有錢人嗎還是我們老百姓好欺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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